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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5-01-27 06:56  

 

天津美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15年度教师岗位及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2.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主校区);

天津市河北区志成道7号(北校区)。

3.学校概况: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子师范学堂,1906年6月由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现为国内独立设置的八所美术院校之一。学院有10个专业二级学院、26个系,现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并覆盖了美术学、设计学学科全部专业。2011年新校区建成投入使用,新增7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形成了同在市区内南北两校区,一区办美术学及理论学科相关专业、一区办设计学及实验艺术学科相关专业的总体布局。现有研究生本科生4600多人,教职员450多人,其中教授51人,并拥有多位国内知名艺术家。学院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遵循艺术教育规律,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点,造就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天津美术学院2015年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除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须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2.应聘人员须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不具备非农业户口的应聘人员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3.专任教师岗不接收我院应届硕士毕业生(含择业期),我院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的须在其他单位有工作经历或取得其他高校科研机构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或具有海外留学经历。

四、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方案将于2015年1月27日—— 2月2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我院校园网(www.tjarts.edu.cn)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自即日起,应聘人员可向我院邮寄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考核与考试的具体时间将于寒假开学后另行安排,请随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均可(采用邮寄报名的,报名截止日以邮戳日为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应聘”字样。)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 3月22日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详细填写好的“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3)论文代表作复印件;论著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专业代表作品图片、图集等,同时提交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提供鉴证的《参评作品原创证明表》(附件3);

4.报名或邮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00141;

电话:022-26241778;联系人:李燕。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3月23日—— 3月31日;

2.程序:人事处汇总接收的应聘材料,并会同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教学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并安排参加初试。如果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1:3,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考。

★初试前我院将对应试人员进行现场验证,如有不符合条件或与所提交材料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六、考核与考试

考核分为初试、面试。初试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1.初试(2015年4月1日—— 4月15日)

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见校园网(www.tjarts.edu.cn/)。

初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基础素质和专业能力,包括面谈、试讲、专业理论和实践考核等形式。专业理论和实践考核为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在考试现场展示绘画、设计或专业理论水平。

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评审组,对初试情况进行评价。初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初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美术学院校园网(www.tjarts.edu.cn)上公布。

2.面试(2015年4月28日)

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见校园网(www.tjarts.edu.cn/)。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作品展示和现场答辩等形式。应试人员需展示专业代表作品原件1-2件、专业论文著作原件1-2件及初试作品,并现场回答面试评委的提问。

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对面试人员展示的作品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按照百分制折合,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天津美术学院校园网(www.tjarts.edu.cn)上公布。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校将根据面试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体检

拟聘人选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非我院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我校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八、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各应聘岗位所在单位组织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拟聘岗位工作,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期为2个月。人事处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非我院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察和资格复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将在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对有关投诉或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咨询及投诉电话:人事处022-26241778,纪检监察办公室022-26241590

 

 

附件1:《天津美术学院2015年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3:《参评作品原创证明表》

 

 

天津美术学院

                                201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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