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2015年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方案
(劳务派遣)
为满足我校部分岗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15年度部分岗位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并确定以下方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2.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主校区);
天津市河北区志成道7号(北校区)。
3. 学校概况: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子师范学堂,1906年6月由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现为国内独立设置的八所美术院校之一。学院有10个专业二级学院、26个系,现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并覆盖了美术学、设计学学科全部专业。2011年新校区建成投入使用,新增7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形成了同在市区内南北两校区,一区办美术学及理论学科相关专业、一区办设计学及实验艺术学科相关专业的总体布局。现有研究生本科生4600多人,教职员450多人,其中教授52人,并拥有多位国内知名艺术家。学院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遵循艺术教育规律,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点,造就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在校表现良好,未受过处分,无犯罪记录,学业成绩优异,身体健康。
2.在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若为国外院校毕业的,则需取得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招聘方案于2015年7月6日—— 7月13日在我院校园网(www.tjarts.edu.cn)公开发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均可(采用邮寄报名的,报名截止日以邮戳日为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派遣”字样。)
3.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 7月 13日,报名从速。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详细填写好的“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3)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复印件;
5.报名或邮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00141;
电话:022-26241778;联系人:李燕。
(二)资格审查
1.时间: 2015年7月 14日——7月15日;
2.程序:人事处汇总接收的应聘材料,并会同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学校将通知应聘人员并安排参加考试考核。
★初试前我院将对应试人员进行现场验证,如有不符合条件或与所提交材料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与考试
主要采用考试加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请考生自行复习,报名期间不接受考试具体内容的咨询。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岗位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人事处网站。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答辩、面谈等方式。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人事处网站。
六、其他说明
1.相关待遇:
辅导员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为5000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6500/月,以上工资标准中含五险一金(包括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其他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为3100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3600元/月,以上工资标准中含五险一金(包括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2.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与北方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北方人才办理工资、"五险一金"、劳动录用等相关手续;
3.天津美术学院不承担为应聘人员解决户口、住房、家属及子女安排有关事项的义务;
4.所有岗位试用期均为三个月。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241778,联系人:李燕。
附件1:《天津美术学院2015年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
附件2:《天津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天津美术学院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