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2.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主校区);
天津市河北区志成道7号(北校区)。
3.学校概况:天津美术学院坐落在海河之滨,其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由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至今已有一百一十余年办学历史。从上世纪中叶开始,逐渐成为一所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美术院校,在美术学诸专业、实验艺术等新兴专业具有较强实力,是中国独立设置、最具影响的八所美术学院之一。学院现有天纬路校区和志成道校区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共有12个教学单位,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均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及艺术硕士授予权,设有美术学、绘画、摄影、书法学、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动画、公共艺术等15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5000余人。教职工42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6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170余人,拥有高级职称的120余人。
学校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遵循高等艺术教育规律,着力培养基础扎实、人文厚重、个性鲜明、创意活跃、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家和设计家。依据“理论与实践结合、传统与当代结合、艺术与人文结合、艺术与科技结合”的学科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特色发展,强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努力把学院打造成特色鲜明、品质卓越、国际知名的中国一流美术学院。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美术学院门户网站(www. 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7年天津美术学院公开招聘计划(博士等)》(附表1)。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须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均可,采用现场报名的仅限工作日,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采用邮寄报名的,报名截止日以邮戳日为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应聘”字样。)
2.报名时间:2017年 6月27日至 7月3日 ,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见学校网站(www.tjarts.edu.cn)。(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详细填写好的“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各一份;
(3)论文代表作复印件;论著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专业代表作品图片、图集等,同时提交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提供的《参评作品原创证明表》(附件3);
4.报名或邮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00141;
电话:022-26241778;联系人:郭号林。
(二)资格审查
程序:人事处汇总接收的应聘材料,并会同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 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考试前我院将对应试人员进行现场验证,如有不符合条件或与所提交材料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材料恕不退还。
(三)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试讲、作品展示和现场答辩等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对面试人员面试情况进行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www. 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拟聘人选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非我院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我校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各应聘岗位所在单位组织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拟聘岗位工作,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人事处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非我院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察和资格复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26241778
监督电话:022-26241590
2017年6月16日